错简与补亡论下的寒温论争 伤寒学术在宋金元时期得到迅速发展,伤寒与温病的论争甚至引发了金元医学争鸣,极大地丰富了中医的理论学说。然而,寒温论争发展到元末明初之时,王安道《医经溯洄集》“仲景立法考”,不仅错误地提出“法也,方也,仲景只为即病之伤寒设,不兼为不即病之温暑设”,将寒温论争的辨证施治之争,引向寒温病名之争。而且,王安道还引发了《伤寒论》的错简与遵经之争。王安道提出这些学说的深层原因,都源于“麻黄桂枝汤难用”,为以辛凉清解为特点的温病学派的诞生奠立了基础。陶华在继承前人治疗温病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提倡辛凉解表,推动了温病学说的进步。吴又可著成《瘟疫论》,使人们对温热病的危害的认识更加成熟。而方有执、喻嘉言全力渲染仲景《伤寒论》为断简残篇,力主王叔和整理《伤寒论》是篡乱仲景伤寒学说,兜售私货,乃仲景之罪臣。透过错简与遵经的论争,不难看出其深层的原因,仍然是“辛温解表难用论”在起作用。 第一节 王安道在寒温论争中的地位 王安道,名履,号畸叟,又号抱独山人,昆山(今江苏昆山)人,约生于公元1332年,明洪武四年(1371年)任秦府良医正,为元末明初著名的医学家。 《医经溯洄集》是王安道的医学论文集,集中反映出他的医学思想,尤其是他关于伤寒与温病关系的一系列论述,深受清代温病学家的好评,吴鞠通《温病条辨》认为,“晋唐以来诸名家”,对于“温病一证,诸贤悉未能透过此关,多所弥缝补救,皆未得其本真,心虽疑虑,未敢直断明确,其故皆由不能脱却《伤寒论》蓝本,其心以为推戴仲景,不知反晦仲景之法。至王安道始能脱却伤寒,辨证温病。惜其论之未详,立法未备。”温病之证,宋元之前皆统于伤寒之中,属于广义伤寒的一种特殊病证,历代医家都未能将温病独立出来,形成与伤寒不相上下的另一证治体系,只有王安道将仲景学说进行了重新评价,认定仲景《伤寒论》的“立法”本意,就是专为冬季狭义伤寒“立法”,其他三季的外感热病都不是《伤寒论》“管辖的范围”,必须另起炉灶,重新打造一个温病证治体系。 王安道《医经溯洄集》的“仲景立法考”云:“读仲景之书,当求其所以立法之意,苟得其所以立法之意,则知其书足以为万世法,而后人莫能加,莫能外矣。苟不得其所以立法之意,则疑信相杂,未免通此而碍彼也。呜呼!自仲景以来,发明其书者,不可以数计,然其所以立法之意,竟未闻有表彰而示人者,岂求之而不得之欤?将相循习而不求欤?抑有之而余未之见欤? [1]” 王安道推求仲景立法本意,本未可厚非,甚至应该加以赞扬,但他推求的结果却将《伤寒论》引向了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夫伤于寒,有即病者焉,有不即病者焉。即病者,发于所感之时(冬季):不即病者,过时而发于春、夏也。即病谓之伤寒,不既病谓之温与暑。”“呜呼!法也,方也,仲景专为即病之伤寒设,不兼为不即病之温暑设也”。王安道的这一“论断”,使学仲景伤寒者,只有在冬季有可用之法,其他三季的温热病都不必用《伤寒论》方。即使是应用了《伤寒论》的方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王安道也认为这只是出于偶然,是不可取得。故此他说:“今人虽以治伤寒法治温、暑,亦不过借用耳,非仲景立法之本意也。”“凡用药治病,既效之后,须要明其当然与偶然,能明其当然与偶然,则精微之地,安有不至者呼?惟其视偶然为当然,所以循非踵弊,莫之能悟,而病者不幸矣。” 对于韩祗和、庞安常、朱肱、刘河间等医学家,在仲景麻黄汤、桂枝汤中加入寒凉药,治疗春夏季节的温热病的做法,王安道也大为不满,他说:“韩祗和虽觉桂枝汤之难用,但谓今昔之世不同,然未悟仲景书,本为即病之伤寒设也。且其著《微旨》一书,又纯以温、暑作伤寒立论,而即病之伤寒,反不言及,此已是舍本徇末,全不窥仲景藩篱;”“至于刘守真出,亦以温暑作伤寒立论,而遗即病之伤寒,其所处辛凉解散之剂,固为昧者有中风伤寒错治之失而立,盖亦不无桂枝、麻黄难用之惑也。既惑于此,则无由悟夫仲景立桂枝、麻黄汤之有所主(表证),用桂枝、麻黄汤之有其时(在冬季)矣。故其《原病式》有曰:‘夏热用麻黄、桂枝之类热药发表,须加寒药,不然,则热甚发黄,或斑出矣’。此说出于庞安常,而朱奉议亦从而和之。殊不知仲景立麻黄汤、桂枝汤,本不欲用于夏热之时也。苟悟夫桂枝、麻黄汤本非治温、暑之剂,则群疑冰泮矣。”“夫欲加寒药于麻黄、桂枝汤之中,此乃不悟其所以然,故如此耳。若仲景为温、暑立方,必不如此,必别有法,但惜其遗佚不传,致使后人有多歧之患。” 仲景伤寒的立法本意,果真象王安道所说的只为冬季的狭义伤寒立法吗?事实并非如此。 首先,《素问》的“今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与《难经》“伤寒有五”,早已为广义伤寒学说奠立了基础。在本书第一章中,笔者已经指出,《伤寒例》中虽杂有后人字句,但原作出于仲景。仲景在《伤寒例》中,继承了《素问·热论》和《难经》的广义伤寒学说,阐明多种外感热病“皆伤寒之类也”,故在《伤寒论》六经病篇不再揭诸伤寒温病热病之名,而是据其不同证候表现,按六经辨证而施治法。因为有《伤寒例》关于十多种温热病皆属伤寒之论,则不难断定仲景之书是为广义伤寒设法,而不是为狭义伤寒立论。仲景《伤寒论》自序云:“余宗族素多,向余二百,建安纪年以来,犹未十稔,其死亡者,三分有二,伤寒十居其七”。这么高的发病率和致死率,理应是广义伤寒,而不是仅发于冬季的狭义伤寒或感冒。 仲景《伤寒论》六经病篇,惟以辨证论治为本,多不细分属何种外感温热病之证。论病之处往往冠以太阳、阳明、少阴等词(约有200余条),而较少提伤寒、中风、温病等名。其中云“伤寒”之处最多,但也未必是指狭义伤寒。如果将《伤寒论》中证候与现今温病学中证候相比较,不难看出二者在述证方面的共同点很多,如温病学所说的发热恶寒、壮热烦渴、躁扰不宁、神昏谵语、咳喘呕吐、下利黄疸、惊厥抽搐、斑疹吐衄等等,皆不出仲景书之外,也充分说明仲景《伤寒论》为广义伤寒立法。 如前所述,仲景《伤寒论》既然为广义伤寒立法,那么,《伤寒论》中的方药是否可以治疗各个季节的温热病呢?笔者认为,既然《伤寒论》的伤寒、中风表证可以被现代广义温病所包容,那么仲景必以麻黄汤、桂枝汤治疗有恶寒表证之“温病”;《伤寒论》既已为麻黄汤、桂枝汤严立忌宜,可知仲景必定不会用麻桂方治其所云“发热而渴不恶寒”之温病。那么,麻桂辛温发汗之剂,果真能够用来治疗现代温病吗?我认为是应该十分慎重的,但在有些情况下是可以应用的,尤其是在汉代以前没有辛凉解表法则和方药的情况下。不承认这一点,我们就抹杀了前人取得的成就,也从根本上动摇了仲景《伤寒论》的价值。 首先,仲景《伤寒论》并未云麻桂方是辛温之剂,也未见仲景明言“当辛温发汗”,“当散寒邪”的论述。仲景对太阳表证,但云“当发汗”、“当解表”,凡温针、火劫取汗,皆视为误治。再看《伤寒论》对麻桂方的具体运用,也相当谨慎而法度森严。除阴虚血伤、酒客和阳虚证忌汗外,仲景还嘱人用药要以小剂量多次服用;并且要“温覆、啜热稀粥以助药力”,而不肯多用热药。所谓“取微似汗出”,“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后服,不必尽剂”等等,明确示人慎汗取效,不可孟浪从事的重要性。可见掌握麻桂之适度发汗不太容易,稍有不慎便为误治,或酿致“坏病”,此与“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的清解之剂的小柴胡汤的轻松用药法度,恰成明显对照。 临床用麻桂辛温解表为何不可浪投?盖伤寒为致病之因,发热是基本病变;恶寒为表象,发热是实质。辛温之“温”,有碍热病之“热”。 麻黄汤、桂枝汤既然不容易施用,仲景为何不予舍弃?首先,汗法是治疗外感表证的基本方法,而麻黄汤、桂枝汤可发汗解表。《素问》云:“体若潘炭,汗出而散。”叶天士也云:“在卫汗之可也。”当时对辛凉也能发汗解表还缺乏实践认识,故用辛温取汗。第二,麻桂辛温发汗虽用之不易掌握,但在严格掌握适应证、药量和煎服法的情况下,仍然可用之取得较好的疗效,而不致变成坏病。第三,《素问》云:“发表不远热”,这个理论来源于对实践经验的概括。在武威 [2]和居延出土的汉简中 [3],存有二个较完整的治疗伤寒的方剂,均用乌喙、附子、细辛、桂、术等辛热、温燥之品。另据陶弘景《辅行诀脏腑用药法式》所引伊尹《汤液经》的内容来看,其中就应用麻黄汤和桂枝汤治疗天行热病。总之,用热药治伤寒,或以辛温发汗,是当时风尚,由来已久。第四,外感热病表证阶段不可过用寒凉,否则寒凉使表闭不解,病也不去。叶天士《温热论》云:“在卫汗之可也,到气才可清气。”章虚谷注云:“邪在卫分,汗之宜辛平表散,不可用凉。清气热不可寒滞,反使邪不外达而内闭,则病重矣。”吴鞠通《温病条辨》用桂枝汤治有恶寒之温病,虽遭后世之讥,然其立论亦必有所据。 总之,辛温、辛凉发汗,皆取其辛散,过热过凉皆非其宜,然辛凉比辛温易施,少有变证。 王安道《医经溯洄集》“呜呼!法也,方也,仲景专为即病之伤寒设,不兼为不即病之温暑设也”,并不是讨论仲景方是否可以治疗温热病的问题,而是坚决反对用仲景方治疗温热病。他用自己所谓的“仲景立法本意”,对前世伤寒学家一概否定,对当时人们灵活运用仲景伤寒方,辨治外感热病的经验也一概抹杀。他说:“决不可以伤寒六经病诸方通治也”,“春夏虽有恶风、恶寒表证,其桂枝、麻黄二汤,终难轻用,毋泥于‘发表不远热’之语也。”王安道能够大胆地否定《素问》“发表不远热”的理论,确有卓识,但他禁止春季夏季使用仲景麻黄汤、桂枝汤的做法,却将《伤寒论》辨证论治的精神实质,全盘否定,欲使仲景伤寒方只能用于冬季之内,从而其使用价值大打折扣。然而,仲景《伤寒论》不仅敢于冲破《素问·热论》“日传一经”的古训,而且开创出“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的辨证论治活法,王安道于此全未领会。仲景以“有是证则用是药”的辨证论治精神,用六经辨证普治一切外感病,他不受“日传一经”的束缚,当然《伤寒论》方也不会被王安道“季节病名”所困到,变成“委废太半”的古董,而被束之高阁。王安道云:“吁!使仲景之法,果遗祸于后人,《伤寒论》不作可也;使仲景之法,不遗祸于后人,《伤寒论》其可一日缺乎?”依王氏之推想,仲景伤寒方只可用于冬季即病之伤寒,春夏秋皆不可用,怎么还会有“《伤寒论》其可一日缺”之疑问呢? 王安道由于拘泥于季节对疾病的影响,认为环境对人的疾病有决定性的作用,所以不仅反对春夏季节使用麻黄汤、桂枝汤等辛温解表方药,而且反对在冬季使用辛凉解表方药,他说:“彼冬时伤寒,用辛凉发表,而或效者,亦偶然也。”这充分说明他太过于拘泥季节对疾病的影响,而对辨证论治认识不足。 王安道的错误认识,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在孙思邈大力反对太医辈以诸冷物疗伤寒,“极与仲景本意相反”之后,宋元医家普遍使用辛凉或寒凉药物治疗外感热病,韩祗和发汗解表全不用仲景方药;庞安常、朱肱于春夏季节在麻黄汤、桂枝汤中加寒凉药,变辛温为辛凉;刘河间、张子和力主寒凉治伤寒。这些都使王安道觉得:“自近代先觉,不示伤寒、温、暑异治之端绪,但一以寒凉为主,而诸温热之剂,悉在所略,致使后之学者,视仲景书欲仗焉,而不敢以终决;欲弃焉,则犹以为立法之祖而莫能外;甚则待为文具,又甚则束之高阁,而谓其法宜于昔而不宜于今;由治乱动静之殊,治静属水,乱动属火,故其温热之药,不可用于今属火之时也。噫!斯言也,其果然耶否耶?但能明乎仲景本为即病者设法,则桂枝、麻黄自有所用,诸温热之剂,皆不可略矣。” 王安道在对仲景伤寒学术的全面理解上是很不够的,尤其错误的是他将麻黄汤、桂枝汤与仲景伤寒方等同看待,让人觉得仿佛仲景伤寒方只有麻桂二方。他说:“仲景曰:‘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观此,则知温病不当恶寒,而当渴;其恶寒而不渴者,非温病矣。仲景虽不言暑病,然暑病与温病同,但复过一时,而加重于温病耳,其不恶寒而渴,则无异也。”这样的认识十分正确,但是没有恶寒的温病、暑病,怎么会有表证呢?没有表证怎么会有使用麻黄汤、桂枝汤的指征呢?既然麻黄汤、桂枝汤与温病暑病没有关系;仲景《伤寒论》也不是仅有麻黄汤、桂枝汤二方,王安道怎么会得出:“呜呼!法也,方也,仲景专为即病之伤寒设,不兼为不即病之温暑设”的结论呢? 王安道“伤寒温病热病说”云:“伤寒即发于天令寒冷之时,而寒邪在表,闭其腠理,故非辛甘温之剂,不足以散之,此仲景桂枝、麻黄等汤之所以必用也;温病、热病后发于天令暄热之时,怫热自内而达于外,郁其腠理,无寒在表,故非辛凉或苦寒或酸苦之剂,不足以解之,此仲景桂枝、麻黄等汤,独治外者之所以不可用,而后人所处水解散、大黄汤、千金汤、防风通圣散之类,兼治内外者之所以可用也。”仲景何时说过:“非辛甘温之剂不足以散之”?“仲景桂枝麻黄等汤”是仲景伤寒方的全部吗?仲景只有“独治外者”而没有“兼治内外”的方剂吗?“怫热自内达外”之时,用栀子豉汤、竹叶石膏汤、葛根芩连汤、小柴胡汤、大柴胡汤、白虎汤、大小承气汤等加减治疗,能完全无效乎?恐王氏不敢下此断言。但王氏仍狡辩说:“虽然(尽管这样),伤寒与温病、热病,其攻里之法,若果是以寒除热,故不必求异;其发表之法,断不可不异也。” 明代医家陶华《伤寒琐言·辨张仲景〈伤寒论〉》云:“尝读刘守真书云:‘伤寒无阴证,人伤于寒则为热病。热病乃汗病也,造化汗病者皆阳气也。遍考《内经》《灵枢》诸篇,寒证、阴证乃杂病也,叔和误入之耳。’守真高明之士,亦私淑仲景者,而议论之异者何也?曰:虽守真之明达,盖亦因《伤寒论》以桂枝、麻黄通治温暑之误,而有是说。故(守真)叮咛云:‘天温、温热之时,用桂枝汤,必加凉药于其中,免致黄生斑出之患。’若知此汤,自与冬时即病之伤寒设,不与过时之温暑设,则无此论矣。”陶华此论虽出于对刘完素学说的不同看法,但“此(麻桂汤)汤,自与冬时即病之伤寒设,不与过时之温暑设”的论断,恰巧切中王安道“法也,方也,仲景专为即病之伤寒设,不兼为不即病之温暑设法”谬说的要害。故云麻黄、桂枝汤不可以治温暑是可以的,而云仲景方不为不即病之温暑设却是讲不通的。 仲景之前没有辛凉解表法,以桂枝麻黄等性温之剂解表,难用而可以用,故法度森严,稍有误治即成变证,此正是仲景《伤寒论》的难能之处,恰如仲景所言“自非才高识妙,岂能探其理致哉!”王安道“伤寒与温病、热病,其攻里之法,若果是以寒除热,故不必求异”之说出,其所立“法也,方也,仲景专为即病之伤寒设,不兼为不即病之温暑设”的论断,也就不攻自破了。但是,人们一般不会注意王安道的自相矛盾,而是只记住了他所说的“法也,方也,仲景专为即病之伤寒设,不兼为不即病之温暑设”。甚至明代和清代温病学兴起和成熟之后,温病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完全不取仲景“不恶寒而渴”的定义,而是认为温病初期都有恶寒表证;已不仅仅局限于春季,而是可以泛发于四时,也就是“温病”一词所包括的病症,已经完全与广义伤寒没有区别之后,王安道的“法也,方也,仲景专为即病之伤寒设,不兼为不即病之温暑设法”的影响,还没有“呜呼”,仍然严重地影响着人们的认识,使仲景伤寒方的作用受到很大限制。 王安道云:“余每见世人治温热病,虽误攻其里,亦无大害,误发其表,变不可言,此足以明其热之自内达外矣”。王氏不遗余力地反对用温热药治疗外感热病,大力提倡寒凉疗法,与刘河间、张子和寒凉攻下有异曲同工之妙。从韩祗和发汗解表全不用仲景方,到庞安常、朱肱在仲景麻黄桂枝汤中加寒凉药物,再到刘河间主张伤寒六经传受从始至终都是热证,都反映出辛温解表难用的思想。王安道:“法也,方也,仲景专为即病之伤寒设,不兼为不即病之温暑设法”的提出,迫使仲景伤寒方在春夏季节无人敢用,虽矫枉过正,但也向人们透露出这样一个信息:辛温解表难用,辛凉解表易施。以辛凉清解为代表的温病学派,在这时已经呼之欲出了。 王安道对仲景三阴病的认识,也有不足。他说:“夫仲景之书,三阴经寒证,居热证十之七八。彼不即病之温、暑,但一于热耳,何由而为寒哉?”不错,仲景三阴证之中,除了寒热错杂、急下存阴的病证之外,多为虚寒证。这些虚寒证,有许多是属于四肢逆冷、脉微欲绝、吐利不止、真寒假热、阴阳格拒的“三阴死证”。这些“三阴死证”,既可以由三阳的实热证,失治误治而深入三阴,也可以因为其人素体阳虚,而由外寒直中三阴,成为三阴死证。结合现代医学知识可以认为,三阴病除了一小部分病症与其脏腑经络病变有关之外,大部分死证都是外感热病后期休克期、休克前期的危重病症。现代医学实验也充分证明,四逆汤、当归四逆汤、独参汤等,都有较好的改善微循环、抗休克作用。王安道说:“不即病之温、暑,但一于热”,不会出现寒证,是不对的。温病、暑病的危重阶段都会出现阴阳离绝的三阴死证。且不说夏秋季节的急性胃肠炎、中毒性菌痢、霍乱等会出现吐利不止的三阴证,春夏季节的脑膜炎、脑炎、肺炎、白喉、猩红热、肺鼠疫、流行性出血热等能致人死亡的急性传染性疾病的后期,都可能因为高热、脱水、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菌血症、毒血症、败血症等,而出现面色苍白、口唇青制紫、脉微欲绝的休克前期症状,进一步发展,就会阴阳离绝,休克而死。仲景所说的“其死亡者,三分有二,伤寒十居其七”,或许与此正同。 仲景《伤寒论》的三阴死证,反映了外感热病后期极其危重的证候,足以引起人们的重视,有利于中医急救和抗休克疗法的不断提高,是前人留给我们的极为宝贵的遗产,决不能因为其证候涉及阴证,就将其从外感热病之中除去,恰恰相反,外感热病之中或者外感热病的后期阶段,出现了三阴死证,我们决不能拂袖而去,或者为逃避责任而让病家“另请高明”。敢于正视外感热病过程之中出现的三阴死证,这正是仲景敢于面对临床实际求实精神的体现;能够认识热病过程之中,由阳证转阴证,并能总结出有效的治疗方法,这正是仲景弥补《素问》热病不足之处的突出贡献。 明清温病学重视外感热病过程之中的营血证候,比如神昏谵语、斑疹透露、出血失血,或者热邪深入下焦而出现的引动肝风、夜热早凉等等。应当说这些证候,虽然很重,但还没有达到阴损及阳,阴阳离绝,气息衰微的最后阶段。仲景伤寒学术中的三阴死证,远比温病之中的营血证要危重得多。某些以斑疹为主要特征的热病,如风疹、麻疹、其病情往往不重,将斑疹作为营血证的指证,值得重新思考。 王安道对后世影响较大的另一学术主张,就是较早地提出了仲景《伤寒论》错简学说。王安道“伤寒三百九十七法辨”云:“夫《伤寒论》仲景之所作也,至叔和时已多散落,虽叔和搜采成书,终不能复其旧,然则今之所传者,非全书也,明矣。”王安道此论并不是讨论仲景《伤寒论》的版本和校勘问题,而主要是为其“法也,方也,仲景专为即病之伤寒设,不兼为不即病之温暑设法”学说张目。虽然在王氏之前,庞安常、朱肱也曾补充温病治法,郭壅甚至将他的著作命名为《仲景伤寒补亡论》,但他们都未曾提出仲景伤寒学说只为即病伤寒设。 王安道“张仲景伤寒立法考”云:“夫叔和之增入者,辨脉、平脉与可汗、可下等诸篇而已,其六经病篇,必非叔和所能赞词也。但厥阴经中下利呕哕诸条,却是叔和因其有厥逆而附,遂并无厥逆而同类者,亦附之耳。”王安道第一次提出了王叔和在仲景《伤寒论》中增加了自己的一些内容,为后世批评王叔和开了先例。然而,王安道的结论只能出于推测,其实并无版本校勘方面的证据。他说:“仲景盖言古人之所未言,大有功于古人者,虽欲偏废可乎?叔和搜采仲景旧论之散落者以成书,功莫大矣,但惜其既以自己之说,混于仲景所言之中,又以杂脉杂病,纷纭并载于卷首,故使玉石不分,主客相乱。若先备仲景之言,而次附己说,明书其名,则不致惑于后人,而累仲景矣。昔汉儒收拾残编断简于秦火之余,加以传注,后之议者,谓其功过相等,叔和其亦未免于后人之议欤!”真可谓“来说是非者便是是非人”,王安道议王叔和之非,我们却在论述王安道的偏颇之处。 王安道谈到他对改编仲景《伤寒论》的构想,他说:“余尝欲编类其书,以《伤寒例》居前,而六经病次之,相类病又次之,诊察、治法、治禁、治误、病解、未解等又次之,其杂脉杂病与伤寒有所关者,采以附焉。其与伤寒无相关者,皆删去。如此,庶几法度纯一,而玉石有分,主客不乱矣。然有志未暇,姑叙此,以俟他日 [4]。”王安道这一设想虽然很“理想”,但未必是仲景伤寒著作的原貌,甚至会比被王叔和“窜乱”过的《伤寒论》离仲景本意更远。明代方有执、清代喻嘉言都宗王安道之说,删改仲景《伤寒论》更“干净彻底”,把源出于仲景的《伤寒例》也一并删掉了,成了今天我们所见到的所谓“洁本《伤寒论》”。明清伤寒学家都根据自己掌握的“仲景心法”,纷纷著书立说,虽繁荣了仲景学术,却形成了“一家一个仲景,一人一本伤寒”的混乱局面。王安道首创仲景《伤寒论》“错简论”,引发明清几百年的大论争,其“发凡起例之功”不可不表。 王安道的确对仲景《伤寒论》下过一番研究功夫,对前人成说敢于提出自己的不同学术观点,比如他对宋代林亿等提出的仲景《伤寒论》“三百九十七法”的质疑,就很有见地。他说:“余自童时,习闻此言,以为伤寒治法,如此之详且备也。及考之成无已注本,则所谓三百九十七法者,茫然不知所在,于是询诸医流,亦不过熟诵此句而已,欲其条分缕析,以实其数,则未遇其人。遂乃反覆而推寻之,以有论有方诸条数之,则不及其数;以有论有方、有论无方诸条通数之,则过其数。除《辨脉法》、《平脉法》,并《伤寒例》,及《可汗不可汗》、《可吐不可吐》、《可下不可下》诸篇外,止以六经病篇中,有论有方、有论无方诸条数之,则亦不及其数;以六经病篇,及痉湿暍、霍乱、阴阳易差后劳复病篇中,有论有方、有论无方诸条数之,则亦过其数;至以六经病,痉湿暍、霍乱、阴阳易差后劳复篇,有论有方诸条数之,则又太少矣,竟不能决。欲以此句视为后人无据之言而不从,则疑其或有所据,而或出仲景、叔和而弗敢废;欲尊信而必从之,则又多方求合而莫之遂。”王氏因此反复考证,终于得出结论,他认为所谓仲景伤寒三百九十七法之说是不可信的。他说:“余由是屏去其说,但即论之本文,寝食与俱,以紬绎之,一旦豁然,始悟其所计之数,于理不通,而非仲景、叔和之说矣。”“若以法言,则仲景一书无非法也,岂独有方者然后为法哉!且如论证论脉,与夫谆谆教戒,而使人按之以为望、闻、问、切之准则者,其可谓之法乎?其不可谓之法乎?” 我们在肯定王安道不盲从前人,考证所谓“三百九十七法”的成绩的同时,对他“张仲景伤寒立法考”的偏颇之处进行论证,也是出于对历史的尊重。 6 }+ a3 n2 L1 Y8 X0 f {: V/ Y+ F* r
[1] 王履著《医经溯洄集》、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 、15
$ N0 Y% H( n/ s) E+ ?[2]武威汉代医简整理小组、《武威汉代医简》、文物出版社、1975 、1
: Z" S- w' A" C# }- _[3] 罗福颐、“祖国最古的医方”、《文物》、1956 、6 、4
1 j7 e% F6 K- [9 t4 u( m* m[4]王履著《医经溯洄集》、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 、23 ) b' F4 P9 P* c+ s$ _- m7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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