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医药函〔2016〕164号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河北中医药”微信公众号征稿的 通 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中医药单位,县级以上中医医院: 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河北中医药”将于近日正式上线,这是新形势下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的重要抓手。为有效丰富内容、提升质量,将“河北中医药”微信公众号打造成为展示全省中医药发展的重要窗口,凝聚中医药行业发展合力的重要媒介以及传播中医药文化的重要载体,现面向各地、各单位广泛征集稿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稿件要求 稿件选题要紧紧围绕中医药这一主题,立足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发展。具体包括各地、各单位中医药工作最新动态、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科普文章,河北省名中医学术思想介绍,对中医药事业产业改革发展的独到分析和见解,以及其他与中医药有关的内容。 二、注意事项 (一)稿件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包含内部管理信息或未正式发布的政府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稿件均须原创,力求文字简练、语言活泼,适合微信语言风格。新闻类稿件要主题突出,内容真实。所投稿件文责自负,且不得侵犯他人的任何权益。 (三)本公众号对来稿保留部分修改权,如不同意请在投稿中事先声明。来稿视为即授权“河北中医药”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请注明作者相关信息(姓名、单位、职务固定电话、手机),可附上作者清晰个人证件照和个人简介(不超过100字),我们将在文后予以展示。 (五)来稿请勿一稿多投,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采用通知,可自行处理稿件。 三、投稿方式 稿件用word或wps编校无误后,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投稿邮箱。如稿件包含配图,请将图片插入文章正文相应位置,并对图片内容标注简洁的文字说明。 联 系 人:沈正先 0311-66165531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12月26日 3 E, }' [5 }8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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