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 扁鹊的著作 《汉书.艺文志》记载:“《黄帝内经》十八卷,《黄帝外经》三十七卷;《扁鹊内经》九卷,《扁鹊外经》十二卷;《白氏内经》三十八卷,《白氏外经》三十六卷,《旁篇》二十五卷。右医经七家,二百一十六卷。医经者,原人血脉、经络、骨髓、阴阳、表里,以起百病之本,死生之分,而用度箴(zhen)石汤火所施,调和百药齐和之所宜。至齐之得,犹磁石取铁,以物相使。拙者失理,以愈为剧,以生为死”。《汉志》还有“《泰始黄帝扁鹊俞跗方》二十三卷”。 汉初,盛行黄老之学,儒家经典等同诸子,没有专门的官府传承,一般著作都不称为“经”。“经”与“传”是相对的,“以传解经”是一个传统。 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诏举贤良方正之士,汉武帝亲自策问。董仲舒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理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无以持一统,法制多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这个建议的意思就是“罢戳百家,独尊儒术”。 董仲舒的主张,得到武帝的采纳。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武帝罢黜百家,专立五经博士。“经学”由此兴盛起来,除个别情况外,儒家经学以外的百家之学失去了官学中的合法地位,而五经博士成为独占官学的权威。 在国家办的太学里,讲授“经学”的博士,各以“家法”教授弟子。师生传授之际,要遵守一定的师生关系,不能混乱。这叫作“守师法”和“守家法”。所谓“师法”,是指一家之学创始人的的学术主张。“家法”则是指一家之学继承人的“说经之法”,说经之法就是“传注”。例如董仲舒通《公羊春秋》之学,立为博士,他的说经即为师法。再传下去,其弟子为其著作编成“章句”,又衍出小的派别,如“颜氏公羊”、“严氏公羊”,就是家法。如不守师法、家法,不但不能担任博士,即使已任为博士,一旦发现,也要被赶出太学。如西汉孟喜从田王孙学《易》,即因不守家法,不得任博士。 五经博士的设置,是为了尊师重道,其秩虽卑微,而职位很尊贵。五经博士除了教授弟子外,其人或出使,或议政,往往是担当国家大事。 7 c0 V( l3 D) i' ^ P+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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