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燕赵中医 于 2023-6-12 17:21 编辑 ! \) F7 L6 A!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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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马生明,是山东省立医院南区(集团)中医科退休医师,系家传三代中医。现就贯彻执行《中医药法》和对中医确有专长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q; R6 E' L- K2 b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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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济南市卫健委文件规定《中医药法》颁布执行后,民间医生再有医疗行为即为非法行医。这有违中医发展史,既不符合中国实际情况,更与20大后党和国家对中医大政方针相背。《中医药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作用。”显然,卫健委无视《中医药法》立法精神,也无意就如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进行深入思考并做出利国利民的行政执法具体措施。 中医发展历史充分证明:没有殖民文化影响时期,中医发展是健康的、有效的,是对中华民族人丁兴旺,民族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的!民间中医早有家传,拜师,自学等一系列有效路径产出名医。目前,有些民间中医(尽管被控制获得合法行医资格)已经能治疗一些常见病,多发病或单独病种,而且这些医疗行为都是良性的,健康的,有效的,医患融洽。他们被非法,是政府卫健管理部门的失职,往深里探究,不能否认有权力寻租,被资本控制等因素存在。医师法实行后,民间医生再行医即为非法,此规定既不合罗辑,又不合实际情况,更不适应老百姓对中医的实际需求,最不可接受的是,与20大后党中央和国家对中医大政方针相违背!我们中医都一致反映:卫健委管中医越管越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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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健委为中医确有专长考试设定报名比例和录取比例十分荒唐! 考试可以设定报名条件,录取分数,临床功效。设定报名和录取比例!请问济南卫健委:你的报名、录取比例的科学依据在哪里?目的是什么?对抗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大政方针?迟滞中医药快速发展的必然性?扼杀中医,为医疗管理部门自己权力寻租制造的依据和条件? + P3 b6 `$ H: y3 F
{! |' l6 _) T6 ?三、必须把传统中医纳入医学的“现代性”重构社会治理 “不做良相即做名医”是传统中医的价值追求;心即理,致良知,止于至善,是传统中医的人格修养;以心相,界相,境相,身相全维度认知世界,是中式思维的基本特征;以天人合一,五运六气,八纲辨证辨识生命禁用词语的失衡和调整是中医的高超智慧……总之,中医是建立在中国传统通学基础上的全维度学术范式。是以部分“身相(眼耳鼻舌身,意,因为不客观不被采信)”作为单维认知工具的“科学”无法比拟的。与其说中医是科学的,毋宁说中医对生命的认知是超越科学的。思想境界,学术范式不同,在开放包容的中国文化中被认为是常态,而西方哲学的“一元论,二分法(真理只有一端,非对即错)”,不具备这样的眼界和心胸。只要是他们既无法证实,又无法证伪的东西,全部以“迷信”加以否定。对传统通学他们叫“封建迷信”,对充满智慧的佛家思想他们叫宗教迷信,倒是真正的科学家对东方智慧保持必要的尊重和崇拜——当爱恩斯坦读到《华严经》关于量子学说的结论时,惊叹:我们千辛万苦登到山顶,发现佛祖在这里打坐!当代西方哲学公认“上帝死了”!无力建构引领人类精神的“现代性”。医疗也一样,政府治理功能务必借助中医思想,利用中西医的“契合”度,重构中国医疗的“现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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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Y; @# g; O+ i0 [“新文化运动”以降,用西学范式解构中国通学,百年既往,利弊昭彰。今天,如果我们不能重新界定“现代性”,必然进一步毒化中医的土壤,中央再怎么提倡中医,都避免不了她的真正消亡。首先陨落的将是中医高端——祝由术——其诊断、治疗、康复全过程几乎没有身相的痕迹,心相、界相、境相倒是其熟练交替应用的——我们将对不起祖宗,对不起后代,对不起人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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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O7 ]5 ~# m4 C% n建议: 1、解放思想,实施病种招标,已简便廉验为标准,竞争上位。 2、财政切块,医事定额,结余抵奖,亏欠自补,政绩考核,一票否决。 3、临床为王,以是否有效确定医师资格获得。 7 z" x: J8 X" c* @) W$ f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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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倡议同意我观点的同仁们实名留言,表示支持! ! l1 S& L; Z% P) i"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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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副主任医师:马生明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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