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醒吧!冷漠、麻木的中医药人!2017-02-10 朱婉华 健康善举2 L p( t; a T
原创作品,转发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作者朱婉华为国医大师朱良春传承人
) }! ] f: q- X% e0 _2 q2016年年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这是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这也让深处寒冷冬日里的中医人如沐春风。当我们还沉浸在《中医药法》颁布的喜悦之中时,当我们还在为研讨中医药标准而四处奔波时,2017年1月1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无疑是当头棒喝。2017年2月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的陈其广组长和张小敏研究员共同执笔呼吁领导机关和相关业界重视此次事件,这也让中医界的同仁们同仇敌忾。 2017年1月16日,一篇来自《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岐黄传人专栏负责人肖格格的文章:《从中药命名征求稿论中医“人”的困境》,也让我们顿时明白,当年《药品管理法》因“无准字号不上市”的原则,剥夺了中医的膏、丹、丸、散的处方权,彻底阻挡了中医走出国门的道路;《执业医师法》让民间中医彻底失去了行医资格,让“赤脚医生”这个曾经崇高的职业渐行渐远;《中医药条例》也彻底阻断了民间中医的传承之路。如今的所谓的征求意见稿一旦付诸实施,必将对民族医药的继承发展产生极为负面的影响,中医界人士一直以来为中医药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必将付之东流。因此我们必须现在站出来,团结一致,让那些为一己之私而阻碍中医药发展的行为和言论无处遁形。 2017年2月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的陈其广组长和张小敏研究员犀利地指出:中成药命名往往把发明人、产地、君药名、主治、制作工艺、等等相关因素考虑在内,不少中成药经受了长时期的医药实践和历史检验,其品名已经成为医药界行医用药和民众寻医问药的辨认依从根据,甚至是心目中药品和发明人、产地和厂家的“金字招牌”。中医文化有自己的底蕴和特色,它是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作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原创医学体系。中医药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和丰富的科学内容,其中,中成药则是从传统中药中提取和整合的制剂,是中药在现代社会中的一种延续方式,也是中药走向世界的一块敲门砖。在西方社会尚不能接受传统中药以及传统中医的理念而只相信药物的化学成分的分析时,中成药便成为了传统中药乃至传统中医在世界上的一张名片。中成药不仅是一种商品,也是一种有形的知识产权,更是现代中医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容侵犯。 可是,当中成药在不断造福百姓生活的时候,却被他人视为“眼中钉”。让风油精不叫“精”?云南白药不提“云南”?速效救心丸也要易名?这将让万余种产品面临洗牌,这无疑是中医界的灭顶之灾。可当中成药处于被剥夺“性”与“名”的困境的时候,当中成药发展前途一片迷茫的时候,那些打着“中庸之道”旗号的“中医人”,选择了“远观”。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这是中医药文化没落的悲哀,这是中医行业衰败的警钟,这是中医人懦弱的表现。我们明知一味的等待,不付诸行动,等来的将会是“征求无意见”后,中成药的改性换名。到那时,我们何谈“健康中国”的发展理念?何谈“不忘初心”,守住中医人最后的尊严?何谈复兴中国梦,构建民族医药的宏伟蓝图? 觉醒吧! 冷漠的中医人! 守住我们最后的底线! 复兴中医药,是中医人永恒的民族使命! 4 B* y! y/ A9 z$ 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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