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曹东义 于 2017-5-24 19:0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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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村论坛的丁宁先生寄给我一部书稿《蔡氏家传医书》,希望我能写一篇序言,推荐给海内同道。这是一个很高的礼遇,我不知道为什么丁先生会想到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一定要我注册到中医村论坛。因此,一开始我带着一大堆不理解和疑问,开始翻看他整理的这部书稿。 不看则已,一看则爱不释手。
/ v& l2 D( u8 f1 D0 `首先,我的印象这就是一部家藏的传家宝,是一个藏宝图。它的作者是谁?他或者她为什么要写这部书稿?它的价值何在?为什么经历几代人的收藏,没有毁于战乱,没有被当作四旧,没有在医者的手里拿出来,却由其“外行”的子孙奉献出来? 这就如同中医近代坎坷命运的一个缩影。 一个中医学术在偏僻的山村流传的藏宝图。 毫无疑问,这部选抄前人作品的书稿,不是为了有朝一日拿出来出版,不是为了稿费、版权,而是一直秘不外传,只为家用方便的前人作品。 在清朝中后叶,在那远离城市市井生活,医学不够发达,看病十分困难的时代,在浙江缙云县小章村,有一家蔡姓大户人家,有一位饱读诗书的儒生喜欢上了医学,或者他自幼就立志用医学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职业,却刻苦攻读先贤的医学著作,决定用医药知识“儒门事亲”,忠亲爱友,治病救人,因此,才能日积月累,积少成多,条分缕析,布局成篇,几经转抄,成为一部很实用的临床方药著作。 从内容来看,原作者选择方药的眼光很高,大多是清代著名的医书。如果说他很佩服这些当时很流行的医学著作,他大可不必自己再抄录、分类编写一个手写本著作。他这样做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不满意这些当时的名著,因此,自己在书房里,在诊余饭后,才开始了一件不厌其烦的工作。 “立言”是前人十分向往,又十分担忧的事情。因为那个时候,没有短期行为的功利思想,不为晋职称,也不图卖个好价钱。他编撰这部医学著作,完全是无私的奉献给自己的家族,他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留下来。 很不幸,中医的传承,向来就是“其父未必能够传其子”,只有一两个秘方还可以“传男不传女”的方式流传下去,那只是一招鲜的技术,医道、医理、医学的系统传授,只能是随缘“得其人不教是谓失道,传非其人漫泄天宝”,神秘秘传、心悟的方式,是造成中医事业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这部书的作者的信息在流传的过程里,竟然随着历史时光的回旋丢失了,几乎成了先秦古籍那样不署作者名字的“新古董”,文不加点的写作方式,也远离了如今的时代。 高尚的职业,宝贵的经验,在现代社会遭遇了尴尬:《执业医师法》圈定的对象,不再是师徒父子相传的人群,而是全日制“正规院校毕业”的高考之后的毕业生。 按说,这些高学历的中医传人,应该更有资格作为一个合格的中医。但是,由于不是带着感情学中医,而是随机分配到学校,学生学习的时候老师没讲明白中医的科学特质,学生也没听明白中医为何与西医不一样,就业的时候中医院宁可要西医毕业生也不要中医毕业生,侥幸研究生毕业工作了几年,也没有独立应诊处理病人开具汤药的机会。因此,出现了两个怪现象,一个是乡以下中医迅速消亡,群众看中医必须进城;一个是城里的中医院不姓中,必须以西养中。 中医的传承,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尽管青蒿素获得了诺贝尔奖,但是,不用中医理论指导的医疗实践,将会加速中医学术的淡化,乃至名存实亡。 从2014年开始,国家医院管理局启动了“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的专项活动,采用行政与技术两条线“双轨并行”,成立了“国家中心”和六个片区“分中心”,要求各省,对分布在本省广大乡镇、农村、市区的传承了三代,或者50年以上的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抢救性调查、挖掘和整理,全面掌握所在省中医药传统知识资源状况,为国家后续工作奠定基础。 本次调查对象包括在医疗机构、家族、师承群体、学派、老字号企业,及特定地区中传承至今仍在应用的诊疗技术、经验方、中药炮制方法等中医药传统知识。 调查内容包括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名称、持有人信息、应用地区、传承时间和情况、类别、主要内容、相关文献与实物、主要特征和重要价值等。 我有幸参加了这项工作,并作为河北省项目的负责人,与620位县市区的工作人员一起,把国家局、省局关于这项工作的精神,力争传达到每个乡村、社区的相关人员,鼓励他们积极申报,然后筛选、填报。 要求参与调查人员,应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调查前要通过对文献查阅分析,以充分了解拟调查地区传统知识资源状况等综合情况,从中挖掘潜在的信息关键人,或者从当地中医药院校、企业和医院入手,获得传统知识持有人信息。 调查的时候,先与持有人联系,并求得其同意后,对其进行调查,采集传统知识信息,填写调查表,在被允许的条件下,录音录像,做好记录。 调查表经持有人和调查单位确认盖章后完成,按照规定被纳入国家《保护目录》的项目,上交到国家中心;未纳入国家《保护目录》的调查项目,由当地卫生局建档保管。 省中心组织专家组,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报上来的项目进行筛选,对符合标准的项目予以确认。将确认入选项目调查数据,进行立挡整理。向总项目组提交调查数据、档案资料、配合总项目组构建保护名录与数据库。 目前,这项工作的前期任务基本完成,我们整理出版了《杏林寻宝,保护中医》一本专著,汇报有关进展,得到了国家中心领导的好评,尤其是得到了国医大师邓铁涛先生的鼓励和赞扬。但是,这项工作各地进展不平衡,很多人不知情,很多人有顾虑,很多人不想报,已经申报的项目也存在很多缺陷和问题,国家和河北省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还没有公布。 但是,我看到了曙光,2015年出台的《中医药法(草案)》,第29条明确规定了“国家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并进一步规定:“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对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传承使用的权利,对他人获取、利用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享有知情同意和利益分享等权利。” 第30条说:“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遴选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并为传承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传承人应当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相关的学术资料。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传承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中医药古籍文献、著名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诊疗经验以及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的整理、研究和利用。” 基于如上的事实和有关认识,我认为《蔡氏家传医书》的出版,别有一番风味,它向世人展示出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的时代紧迫性和必要性,不要让前人辛苦积累和流传下来的宝贵经验再轻易丢失了。 因此,借此机会,抒发一些感慨,顺便完成中医村论坛和丁宁先生的嘱托,是为序。 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曹东义 2016年8月5日序于求石得玉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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