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成热点话题 配套文件有望7月前出台

2017-03-06| 发布者: 燕赵中医| 查看: 784 |原作者: 周程程|来自: 每日经济新闻

3月3日,在人民大会堂的“部长通道”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为贯彻落实好《中医药法》,将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其中就包括要抓紧研究落实配套规范性文件,在7月1日实施之前出台。

  3月3日,在人民大会堂的“部长通道”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为贯彻落实好《中医药法》,将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其中就包括要抓紧研究落实配套规范性文件,在7月1日实施之前出台。
  王国强还提到,目前发现《中医药法》与其他法规还有不适应的地方,如何更好地衔接也是关键的任务。
  《中医药法》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也成为今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药业集团董事长耿福能在3月4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就提到,《中医药法》一定要有很多相关配套措施和政策才能更好落地。
  代表委员关注配套文件
  提及《中医药法》相关的话题,一些代表委员难掩内心的喜悦。
  全国人大代表、天士力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闫希军就表示,《中医药法》是我国的首部关于中医药发展的法律,与每个人都切身相关。而全国人大代表、步长制药总裁赵超也认为,《中医药法》的出台,使得中医药的发展有了法律依据。在立法保障中医药发展的同时,中医药还必须与时俱进,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在喜悦的同时,《中医药法》的配套文件也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重点之一。
  而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主任杨金生则就此举例谈到:比如师承人员,跟着老师学的针灸,那执业范围就是针灸,不能是别的,否则是对老百姓不负责。但师承人员怎么考核、学制多久、执业在哪?都需要细则去明确。
  而早在今年1月,王国强也曾表示,要以《中医药法》为根本,加强中医药法规体系建设。要抓紧研究制订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分类考核、经典名方注册、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炮制及制剂备案管理、中医养生保健规范等配套法规制度,确保法律的各项规定得到全面落实。
  做好与其他法律衔接工作
  除了配套文件,王国强当天还提到,《中医药法》和其他法律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在7月1日正式实施之前,需要将其他法律与之协调起来。
  对此,耿福能表示作为企业是有感触的:中医药领域中,中医和药是分不开的,但是目前《药品管理法》内,中药管理的内容不多,这就是不相衔接的地方。
  记者注意到,虽然我国设立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但是中医药的管理还是被分散到了多个部门。耿福能认为:中药就应该由中医药管理局来管,这也是中医药法的配套措施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地方。
  也有代表委员将眼光聚焦于经典名方注册领域。全国政协委员、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雷菊芳表示,她今年递交的提案之一即“建议优先制定民族药经典名方目录”。雷菊芳在这份提案中提到,中医经典方整理已经有数年工作基础,而藏蒙维等民族经典方整理编目尚未启动。因此呼吁中医药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中医药法》精神,对“至今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具有明显特色与优势的古代”民族经典方,优先整理编目完成制定,批准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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