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单位和专科的公示

2017-04-17| 发布者: 燕赵中医| 查看: 1495 |来自: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冀中医药函〔2017〕32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市级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

  根据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冀中医药函〔2017〕32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市级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论证,拟推荐邯郸市中医院肺病科等12个医疗机构的22个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见附件)申报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拟推荐单位和专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4月13日至19日。如有异议,请于4月19日17时前,向省中医药管理局以特快专递方式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实名。反映内容必须真实、证据确凿。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42号
  邮政编码:050051
  联系电话:0311-66165531
  附件:河北省拟推荐申报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名单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4月13日
  附件列表:
  1:河北省区域中医诊疗中心拟推荐名单公示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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