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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总局通告十七批次不合格中药饮片

2017-9-29 15:10| 发布者: 燕赵中医| 查看: 1693| 评论: 0|原作者: 韩静|来自: 中国中医药报

摘要: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经四川省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2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广东源森泰药业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经四川省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2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广东源森泰药业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
  通告指出,经四川省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徽盛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彭氏国药堂饮片有限公司、湖南新参芝林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3批次八角茴香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
  此外,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徽嘉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福建恒信药业有限公司、江西百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13批次党参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和检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还检验出,标示广西福益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党参(生党参)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通告强调,对上述不合格中药饮片,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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