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码,快速开始

燕赵中医

燕赵中医 网站首页 中医资讯 查看内容

河北省中医药发展条例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一审

2017-10-13 14:22| 发布者: 燕赵中医| 查看: 1450| 评论: 0|原作者: 沈正先|来自: 中国中医药报

摘要: 日前,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河北省中医药发展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审议。
  日前,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河北省中医药发展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审议。
  中医药法出台后,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把制定一部既符合国家法律精神,又切合河北实际,特色突出、有效管用的地方法规,作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的重中之重,举全局之力,全力推动《河北省发展中医条例》修订,并将其纳入2017年立法计划。在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的推动下,河北省迅速组建了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中医药局共同参与的起草工作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数易其稿,形成《条例(修订草案)》文本,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
  《条例(修订草案)》结合当前实际和发展环境,对原条例从条例名称、章节设置、条款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修改,重点突出了加强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强化医保政策对中医药支持力度、确定中医医师执业范围、突出中医治未病特色等八个方面内容。坚持促进与规范并重,力求做到“中医药法精神具体化,政策导向措施化,省内经验法条化,外地做法本地化”。
  据悉,该省将根据与会代表的建议,对《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再次争求有关方面意见,推动中医药法在河北落地生根,更好地促进中医药发展。

微信扫一扫,分享给好友

1

鲜花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 鲜花

    匿名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燕赵中医

Copyright © 2016-2025 燕赵中医 Inc.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河北中健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冀B2-20050128号-6
《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冀卫网审字[2005]1号
冀公网安备:13019902000109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石高新字第188号
QQ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