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创新目标明确 医保目录调整路线逐渐清晰

2016-11-03| 发布者: 燕赵中医| 查看: 1272 |原作者: 胡芳|来自: 中国医药报

10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京召集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等八大行业协会和部分企业代表,就《201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

  10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京召集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等八大行业协会和部分企业代表,就《201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会议再次明确此次目录调整将支持医药创新。
  不过,有业界人士表示,由于规则未定、细则待明,参与医保药品目录遴选的各路专家资源或将成为企业“争夺”的重点对象。
  鼓励创新旗帜鲜明
  9月30日,人社部在其官网上公布了上述征求意见稿,2016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对业界来说,此次目录调整工作是其渴望已久之事,而征求意见稿对医药创新的支持和鼓励,则令其大喜过望。
  一直以来,人社部门对医保基金支持鼓励医药创新持保留态度。一位医保权威人士曾直言,医保是保基本,医保基金不是产业基金,不具备支持创新的职能。由于目录调整时限长、进入医保目录难,有专家认为,医保已经严重阻碍医药创新。所幸的是,此次人社部门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根据征求意见稿,目录调整分为药品调入和药品调出两部分。调出药品大致有两类:一是已被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二是存在其他不符合医疗保险用药要求和条件的。调入药品重点考虑临床价值高的新药、地方乙类调整增加较多的药品,以及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
  对于业界普遍关注的价格谈判药品,征求意见稿也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征求意见稿指出,对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但价格较为昂贵,按照现有市场价格纳入目录可能给基金带来一定风险的专利、独家药品,咨询专家确定拟谈判药品备选范围。对经遴选程序确定的谈判药品,组织医学、药学、卫生经济学、保险管理等领域的专家进行谈判,达成一致后,发布经谈判列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名单,同步提出使用管理要求。具体谈判办法另行制定,2017年上半年完成。
  “征求意见稿体现了‘鼓励创新’的原则。我们认为这是一个比较符合中国目前医药发展现状的政策。”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执行会长宋瑞霖对记者说。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相关人士也表示,根据征求意见稿,创新型企业会受益。
  据悉,在10月12日的座谈会上,人社部相关人士还表示,目录调整工作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调整期限,“不会再出现七年调整一次的情况”,且“目录调整将与新药审批联动,以减轻新药准入压力,满足临床需求”。该人士再次强调,目录品种选择时将重点考虑几种情况:补缺、选优、支持创新和促进竞争。
  那么,创新产品进入医保,是否会增加医保基金的压力?一位权威人士向记者确认,会选择一些基金能够承受的创新产品,部分临床效果好的高值产品可以通过价格谈判进入。
  市场格局即将重塑
  有业内人士表示,医保目录调整将重塑市场格局。
  兴业证券研报指出,舒泰神的鼠神经生长因子2009年被纳入医保目录之后,其2011年、2012年的销售收入较之2010年,分别增长了65%和175%,2015年该品销售规模已突破10亿元。此外,中药领域的血栓通在2009年被纳入医保之后,2011年和2012年销售收入同样出现放量增长。
  “我们认为,此次目录调整中,一类新药和高端仿制药或将成为最大受益者。”长城证券分析师称:“临床价值高的新药主要包括国产一类新药、国产高价值仿制药和进口药品,其中前两类将是医保重点考虑纳入的品种。”
  兴业证券发布的研报则强调,在医保控费的大背景下,此次医保目录调整将更加注重社会效益和医保资金压力的平衡,对品种的遴选将更加严格,产品的创新性、临床疗效、临床急需、价格、质量等都将成为重要的考量因素。
  不过,一位参加座谈会的企业代表对记者表示,因为缺乏具体解释和操作细则,企业对哪些产品能够进、怎么进,仍找不到方向。如“临床价值高的新药”如何定义、什么是“不符合医疗保险用药要求和条件”等等。
  “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同类药品按照药物经济学原则进行比较,优先选择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但是‘药物经济学原则’到底是什么?我们曾经考虑过找机构对一个新药做药物经济学评价,但是我们不知道做完之后,报告到底提交给谁、什么样的报告可能被认可等等。”上述企业代表很是郁闷地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参与医保药品目录遴选的各路专家就将成为企业“公关”的重点对象。
  这位企业代表直言,尽管专家名单不会被公布,但业界大咖一定会在名单上,因此企业对专家的游说能力至关重要。
  宋瑞霖也希望政策能够对创新药物的支持表达得更为清晰。他表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启动以来,仅“十二五”期间就有24个一类新药获批,是1949年~1999年50年的近5倍。但这里面有的药品因为没有进入医保,并没有在临床上广泛使用,基层专家对这些产品并不了解。同时,上述药品又不是高值药品,够不上国家价格谈判。“我们建议,采用第三方机制进行药品遴选和推荐。”宋瑞霖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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