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二批全国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遴选

2023-02-20| 发布者: 燕赵中医| 查看: 431

2月22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请勿错过。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做好我省第二批全国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
研修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综人教函〔2023〕37号)要求,我局将开展我省第二批全国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学精神。

  (二)具有高级职称,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不包含口腔、公卫、护理和医技等专业)。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下同)。

  (三)原则上在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学工作10年以上。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试点单位、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试点项目建设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优先推荐。

  (四)坚持每周临床时间不少于4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实践能力。

  (五)热爱中医药,身体健康,在学习与实践中有悟性和钻研精神,具有良好的培养潜能。

  (六)不担任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以上等行政职务,能够坚持脱产学习,按要求完成研修学习任务。

  二、报名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第二批全国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推荐部门填写“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报所在单位审核。

  (二)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市级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省直单位的直接报送我局。

  (三)各市和省直相关单位于2月22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我局,要求将《申报表》盖章后扫描为PDF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制成1个PDF文件,以上2项材料发送到我局邮箱并电话确认。

  (四)申报人将申报材料递交后须参加我局组织的统一考试,我局将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我省推荐的培养对象。

  (五)被确定为我省推荐的培养对象后需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全国统考,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研修学员名单。

  三、考试程序

  (一)考试形式:笔试,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二)考试时间:2月25日下午14:00-16:00,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考试内容:以《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和《方剂学》四部中医本科教材为主。

  (四)考试地点:河北省中医院科研教学楼二楼第六教室(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89号)。

  (五)其他事项: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职称证原件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免交考试费用,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媛芳
  联系电话:0311-66165529
  电子邮箱:zhongyijukejiao@hebwsjkxx.com

附件: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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