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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医学科技评审专家库征集专家和填报入库信息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各有关高等院校,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医学科技计划及奖励推荐评审专家队伍建设,确保评审专家库容量合理、专家信息准确、专业结构完整,保障医学科技评审的专业性、权威性,我委日前新搭建了“河北省医学学科管理服务系统”,现依托该系统组织开展“河北省医学科技评审专家库”征集和专家信息填报入库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入库专家分为评审专家、首席评审专家两类。 (一)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1.有较高思想觉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科技活动中无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认真严谨,公平公正,热心科学技术评审评价事业;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宽知识面和较高专业知识水平,熟悉从事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发展趋势和状况,熟悉该领域有关法规与政策; 3.作为第一主研人负责人承担过市(厅)级及以上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且课题已完成验收;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及以下; 5.有时间及精力参加医学科技评审评价等相关活动。 (二)首席评审专家条件 在满足评审专家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专家可入选首席评审专家库: 1.“两院”院士; 2.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燕赵黄金台聚才计划中的高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巨人计划”领军人才; 3.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励主要完成人,近三年省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名完成人; 4.省属医学类高校校级领导,内设学院院级领导; 5.省临床研究质促中心主委、副主委; 6.省三甲医院院级领导,省三甲医院科主任; 7.省医学会、省医师协会专业主委、副主委、候任主委; 8.省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 二、组织方式 专家库征集专家及更新信息采用专家自主申请、推荐单位推荐、省卫生健康委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专家申请 请申请入库专家登录专家库系统[“河北省医学学科管理服务系统”中的“科研项目-科教基础库-申请成为专家”(http://139.9.42.233:8081/SRP/)]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报专家个人信息。 (二)单位推荐 推荐单位按照以上推荐条件做好本单位专家遴选和审核推荐工作。 (三)省卫生健康委审核 省卫生健康委对照入库专家条件,对各单位推荐上来的专家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河北省医学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库”。对不符合条件、信息不完整的专家,将从专家库中删除。 三、有关要求 (一)推荐专家无名额限制 “河北省医学科技评审专家库”是医学科技评审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保障,请各市卫生健康委、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委属委管各卫生健康单位,各有关医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加强对专家推荐和填报入库工作的组织,尽量不要遗漏符合条件的所属(辖)工作单位,扩大专家推荐范围。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专家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的审查,保证推荐专家的质量。 (二)鼓励生物医药企业专家入库 支持生物医药领域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科技型上市公司等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总监和技术骨干等符合条件的企业类专家申请入库。 (三)时间安排 各推荐单位于3月18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并提交。 四、联系方式 专家推荐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省卫健委科教与国际合作处 张靖 霍瑞鸣 联系电话:0311-66165515 66165510 技术支持电话:15633018580,15313782306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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